如今利用手机短信实施诈骗多为团伙犯罪。诈骗团伙的首要分子在幕后组织操纵整个实施过程,其他团伙成员有明确分工,有的为诈骗窝点搭设网络平台,提供电信服务器及改号服务;有的负责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并接听回拨电话;有的赴各城市转款、提现,将赃款转至多个不同账户,最后通过地下钱庄转移。
湖南双峰等地的一些农民,购置多台手机,利用网络软件群发各种诈骗短信。连日来,类似的短信诈骗案件在湖南株洲频繁发生。对此,主办案件的检察官对《法制日报》记者详尽披露了目前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的一些新形势和新特点。
因妻子要生小孩,自己手上没钱,于是想通过发送虚假信息去诈骗别人的钱财,经人举报后落网。8月13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
据查,现年24岁的王某系湖南省双峰县人。2009年,王某在江西打工时,跟一名外号叫“阿奇”的朋友学会了发送虚假短信诈骗他人钱财的操作流程。2011年年底,因妻子要生小孩,手上没钱用,王某突然想到可以利用发送虚假短信骗钱。2012年2月中旬,王某从湖南省张家界来到株洲市石峰区,在石峰区株化生活四区1栋租下一套房子,并从江西购进了短信发射设备和39台手机。准备妥当后,王某编辑了诈骗短信向不同的手机号进行发送,短信内容为可以复制电话卡,监听他人的电话。等有人上钩时,王某即要求对方先打钱再办卡,钱到手后即消失。
经受害人匿名举报,王某于2012年3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截至被抓获,王某共发送短信11122条,诈骗他人现金600元。经审讯,王某对其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另据了解,8月8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1983年出生的湖南省双峰县妇女刘某提起了公诉。
据查,刘某做手机生意失败后,听说家乡有不少人搞短信诈骗赚了钱,于是也动起了这方面的脑筋。今年2月底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刘某开始利用互联网发送诈骗短信。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于3月28日22时许将刘某现场抓获。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不法行为。
根据株洲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的物证检验报告显示,刘某共发送诈骗短信45428条,其中发送成功19314条。发送的诈骗短信内容主要是可以复制电话卡。
据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冯静介绍,今年以来,株洲市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等地检察院查办的利用手机短信实施诈骗犯罪案件明显增多,目前已办理此类案件23件44人。
“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如今短信诈骗犯罪主要呈现出了四大特点。一是犯罪组织形式以团伙犯罪为主,成员分工明确。”冯静告诉记者,如今利用手机短信实施诈骗多为团伙犯罪,占52.1%。诈骗团伙的首要分子在幕后组织操纵整个实施过程,其他团伙成员有明确分工,有的为诈骗窝点搭设网络平台,提供电信服务器及改号服务;有的负责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并接听回拨电话;有的赴各城市转款、提现,将赃款转至多个不同账户,最后通过地下钱庄转移。
“二是诈骗分子多为外来流动人口,且多为同乡。”据冯静介绍,从分布的区域来看,不法分子主要集中于株洲市石峰区和荷塘区,这两个地区出租屋较多,外来务工人员或流窜人员较多。而这些外来务工人员或流窜人员一般学历较低,就业难且不稳定,收入低,生活没有保障,法律意识淡薄,老乡之间的结伙谋生又使他们易于结合在一起通过不法手段获取高收入。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为同乡。
“三是作案工具、号码信息多来自于网络。”冯静介绍说,从不法分子的发送形式来看,他们多利用手提电脑和短信群发软件,集中密集地向手机用户发送短信,这些短信群发设备和手机用户的手机号码多购于网络。
“四是诈骗短信内容五花八门,迷惑性强。与过去短信诈骗案件中常以中奖为诱饵不同,今年以来办理的23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诈骗短信出现新内容。”石峰区检察院承办过多起短信诈骗案件的检察官张蓉芳告诉记者,如今一些诈骗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声称可以复制他人手机卡;以假知名单位、假名牌为中介实施诈骗;提供低价名牌汽车销售信息实施诈骗;提供相关资格考试助考服务;制作假证件。
8月以来,江苏省南京市短信诈骗案件有上升趋势。警方通过梳理发现,不法分子谎称包裹(快递)藏毒等违法的短信诈骗案件较多,占发案总量的62.5%,炒股获利、社保补贴类的短信诈骗占发案总量的25%。
分析已经破获的短信诈骗案件不难发现,短信诈骗是一个技术含量很低的诈骗手段,即便是文化水平很低的人都能“操作”。短信诈骗的“门槛”之所以这么低,在于相关环节已经给不法分子做好了充分准备:个人信息在互联网随意叫卖;各类专业设备、软件在网络遍地开花;电信业务提供商对垃圾短信袖手旁观。这些因素合伙助推短信诈骗愈演愈烈。因此,打击短信诈骗,并不只是抓获几名不法分子这么简单。要想除根,还必须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净化网络环境,同时,电信运营商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